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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國最高法院裁定(五票贊成,四票反對),通過同性結婚適用於全美國五十州,簡單來說,也就是說政府不准同性結婚,是違憲的!此事在全球再度引起衝擊以及廣泛的討論。實際上有關同性婚姻是否應該賦予法律的保障,在全球早就不是一個新的議題,過去幾十年來,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士長期奮戰,也可以說是一部血淚史。就像社會上很多其他爭議性的議題一樣,支持和反對的人都可以說出很多理由,互不相讓,看起來似乎也都有道理。

同性婚姻 

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士,往往有一個很強的動機,就是婚姻是一件神聖的事情,而同性結婚會破壞這個神聖性;贊成同性婚姻的人,其實最重要的訴求,是有人因為相愛或是彼此照顧,希望住在一起,法律應該給予他們一樣的保障,人的性傾向是一出生就已經注定,不是長大後自己選擇的,根本不是一件醜陋見不得人的事,讓所有人自由自在生活,同樣的受到法律保障,其實才符合公平原則。

至於婚姻是否神聖?真的應該好好瞭解一下。婚姻是大自然的法則嗎?其實不是,婚姻制度存在於人類社會的時間並沒有很長,從一夫多妻到一夫一妻也是在改變中。婚姻是神聖的嗎?如果我們認為「愛」才是最高最神聖的,再來檢討婚姻制度,我們就會發現婚姻和愛的相關性不見得很高,因此要說婚姻是神聖的,實在讓人很難接受!其實婚姻只是穩定社會經濟系統的一個方法,所以從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來看,就會用道德方式來勸人維持婚姻,即使是「愛」早已經不存在了。若是道德勸說不管用了,法律就會介入,如果不是兩方面都有意願離婚,或是很多相關財產以及子女監護權等等事情,法律程序往往會讓要離婚的雙方痛不欲生,最後只是選擇要長痛還是要短痛。所以說,愛才是維繫人們快樂生活在一起的元素,而非婚姻,婚姻如前所述,只是一個維繫經濟因素的制度,所以豪門婚姻出現危機,新聞報導大都聚焦於如何分財產,因為愛已經不存在了。

從演化論的觀點來看,生物(主要是雄性)都有一個很強烈的傾向,就是讓自己的基因能夠延續下去,因此會產生一種莫名的動力,雄性動物例如獅子、老虎會打鬥以爭取交配權,又例如打輸的雄魚會想辦法躲在雌魚的附近,一旦雌魚排卵,雄魚也會趁機灑出精子以爭取受精的機會。過去有權勢的人擁有三妻四妾或是皇帝後宮三千佳麗也都是同樣的道理。美國國家地理雜誌的科學家曾經研究過,當今世上的人帶有成吉思汗基因的人超過一百萬人;而循著基因的樹枝圖,發現目前世界上所有的人類都擁有某一個特別的基因,隱約可以推論出,大家都是非洲某一個男人的後裔。至於雌性生物,大體上就沒有如此自私,因此雌性動物通常會集體的撫養下一代,而不見得非要是自己親身的子女。所以早期的人類是母系社會,男人交配完了,自己不會去照料子女,由一群母親來照料一群子女,就像一個小型社區一樣,或許這種養育方式,比較不會寵壞孩子,也比較不會使父母產生對自己子女的私心,更有助於社會和諧和發展。然而人類社會持續發展之後,財富因為經濟制度和技術的改進變得可以累積,而且可以透過搶奪(例如戰爭)來增富,以增加自己(雄性)基因傳遞下去的優勢,漸漸演化成為父系社會,此時婚姻成為一個保障自己財富傳遞下去的制度,財富可以傳遞,同時也增強了基因傳下去的優勢。

獅群 

所以我非常懷疑,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士,若是以「婚姻是神聖的」為理由,而認為同性婚姻破壞了婚姻的神聖,我覺得站不住腳,因為婚姻沒那麼神聖!而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士,若是也認為每一個人都應該賦予選擇「神聖婚姻」的權利,我也感到很奇怪!就好像有一些女權運動者,批評男性沙文主義,往往採取一些男性沙文主義相同的作風,其實只是一種反動的心態,一樣沒有意義。一位芭蕾舞女星曾說過,我贊成男女平權,但是我不打算抬起男芭蕾舞者。

如果各位認為我講的沒道理,就不用看下面的文字。

因此,在我看來,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士,應該是往法律平權的角度來爭取,請不要一直在「婚姻」這兩個字上面打轉,不要因為別人可以結婚,就認為只有共同使用「婚姻」這個名詞才是真正的平等,就像女芭蕾舞者要把男舞者舉起來才算是平等一樣。不如說我們希望生活在一起,組成一個家庭,應該享有跟異性所組成家庭一樣的法律保障,當然請不要忘記:也跟他們一樣「享有」要分開時,令人痛不欲生的法律程序。

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方式來面對所謂同性婚姻,例如歐洲的德國和法國傾向於用「伴侶」制度來稱呼同性所組成的家庭,或許是為了避開不必要的爭端,把「婚姻」留給異性想要組成家庭所簽署的法律名稱,把「伴侶」留給同性想要組成家庭所簽署的法律名稱。再次提醒大家,「伴侶」也好,「婚姻」也罷,或許是兩人因為愛才決定簽署的法律制度,但是「愛」卻絕對不是因為成為「伴侶」或者是「結婚」才形成的。

有些贊成同性婚姻的人士,同時也在推動「多元成家」的概念,我覺得蠻好的,在東方,「家」代表的是一個有安全感,相互關懷的場所,若是用「多元成家」的概念來取代所謂同性或是異性「婚姻」,感覺更有意義。除非一個人自己決定要離群索居,完全不想照顧別人,也不想要別人的照顧,否則大家都需要一個「家」,若是因為沒有透過婚姻,就無法去奉獻自己照顧他人,或是得到他人的照顧,只能說人類還不配談「文明」!看看社會上很多單親家庭,大家通常只是抱以同情的心,但是很難給予他們實質的照顧,因為受限於家庭的組成一定要透過婚姻,一定要有血緣關係。不管從觀念上或是現行法律,大家就不會將單親家庭的成員當成自己的家人一樣,一起生活、彼此照顧。

若以「組成家庭」為一個大屋頂,下面以「伴侶」和「婚姻」分別代表同性和異性所組成的家庭,
其中「婚姻」是代表著因為性別的不同,而具備彼此結合的生育能力,而「伴侶」代表著希望生活在一起,而不具備彼此結合的生育能力。如此從生物生理的角度來區分,沒有任何歧視的成分在裡面,就像我前面所說,「愛」和這兩者沒有關係,甚至應該說只有超越了「性」或是「肌膚之親」,從被生物賀爾蒙控制的層面,進入了心靈的層次,才能被稱之為「愛」。不然為何大家都喜歡說「心靈伴侶」,不就是表彰心靈的層次超越性的層次?所以「婚姻」或是「伴侶」所組成的家庭,沒有誰比誰高,純粹只是從生理層次來區分而已。

中國太極圖表達的就是「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每個人生在天地之間本來就具有陽和陰的性質。甚至從古今修行者的角度來看,靈性本身無陰亦無陽,讓自身的陰陽合為一的時候,才會到達人生很高的境界,此時已經超越了陰陽,而不是要靠身外的「陰」或是身外的「陽」來達成「陰陽合一」。

我們大家都知道,目前學校裡面常常提到同學霸凌之事,讓很多學生身心受到創傷,甚至長大了還留下難以磨滅的心理障礙。對於同性伴侶或是多元成家的攻擊,其實是一種不必要的霸凌行為,或許是在不知不覺當中所做出來的,如果我們瞭解性別的傾向是天生的,就像人有高矮胖瘦的不同一樣,大家都以平常心來相處,也就一切太平。這個世界充滿了各種各樣的歧視,這些歧視才是造成痛苦和衝突的來源,以種族歧視為例,白人和黑人小孩在一起本來可以玩得很好,但若是家長或是其他大人介入,提供了歧視的因子,小孩子就被教育,不要跟某種顏色皮膚的人在一起,那只是我們的偏見!因為跟我們不一樣,所以他們是不對的,連皮膚不同也會造成原罪!

回過頭來再談多元成家之事。台灣是否會通過而給予法律的保障,還不知道,但是大家可以先從溝通和理解做起,想想看,如果你只是因為天生長的比較矮而被欺負,就會瞭解同性伴侶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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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